索 引 号 XM00137-02-04-2021-016 文 号 厦海〔2021〕71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1-07-30 10:21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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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我市水产养殖已全面使用配合饲料,无需开展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仅需开展四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五大行动”是支撑服务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各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十四五”期间渔业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通过实施“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扎实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加速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成立推进实施“五大行动”工作指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厦门市水产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渔政执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和教学等相关机构主动配合、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落实机制;要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夯实各项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五大行动”方案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扶持,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把实施“五大行动”与油价改革财政补贴一般转移支付项目、渔业结构调整专项、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基层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等结合起来,保障“五大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统筹规划和“一盘棋”谋划,充分发挥体系优势,打好“组合拳”,实现骨干基地“五大行动”内容全覆盖,要做好技术模式提炼、集成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四、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总结调度。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塑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案例,引导水产养殖主体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请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督导调研。

  附件:1.2021年厦门市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2.2021年厦门市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3.2021年厦门市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

  4.2021年厦门市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1年7月30日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联系人:洪谦虚   电话:0592-5396381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联系人:杨丁言 电话:0592-59088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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