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做好2025年厦门市涉海企业常态化运行监测及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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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海企业:

  根据自然资源部《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监测统计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厦门市涉海企业常态化运行监测报表填报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月度监测涉海企业,根据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填报相关行业报表,所填报表为《重点涉海企业情况-工业企业》(海经定基1表)、《重点涉海企业情况-服务业企业》(海经定基4表),请于月后15日前填报上月度数据。

  2.季度监测涉海企业,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填报相关行业报表,所填报表为《重点涉海企业情况-工业企业》(海经定基1表)、《重点涉海企业情况-建筑业企业》(海经定基2表)、《重点涉海企业情况-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海经定基3表)、《重点涉海企业情况-服务业企业》(海经定基4表)、《主要海洋产业生产情况》(海经定综1表),请于季后15日前填报上季度数据。

  3.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相关企业,填报《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情况》(海经定综2表),请于季后15日前填报上季度数据。

  4.填报请登录厦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http://222.76.242.215:8486/,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并开启极速模式),账户名为企业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请联系5116893或5112602获取,填报时应注意报表完整性,指标数据的审核,无数据的请填0,请勿放空。

  5.月度、季度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附件:监测用表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3月24日

  (联系人:朱天杰           电话:5108315

  联系人:郑婷、罗帆        电话:5116893 511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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