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由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xmhy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10楼(劳动力大厦),电话: 5396300 ,传真:53963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省、市的要求,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生同志亲自任组长,党组成员孙建国同志为副组长,党组成员方胜国、吴国梁、林怀远、陈善志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池信才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丽仙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是组织协调;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服务工作。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8年5月1日起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窗口,公布信息申请受理电话:5396300,传真:5396399,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正式开始对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也分别都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办理本单位和本处、室处职能内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的服务工作。
2016年1月至12月我局已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历年累计5469条),通过我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有653856人次;接受各类咨询452人次,涉及海域使用、海洋环境、渔业养殖、海洋执法等厦门海洋与渔业情况885条。信息申请受理都无收费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栏目,积极落实好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制定了健全的制度,严格要求信息的审核,抓好信息挂网的把关工作,严格遵守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不上挂,涉密信息不上挂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安全性。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的标准,更好的促进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工作的开展。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一个窗口受理”的原则,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表格,向本局提出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为办公室。对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制定了健全的制度,严格要求信息的审核,抓好信息挂网的把关工作,严格遵守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不上挂,涉密信息不上挂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安全性。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0件。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不收费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的运日常工作,认真为人民群众服务。
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我局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共办理了1件。2008年5月8日,申请人:夏远辉;申请内容:一是1997年版及2007年版的《厦门海洋功能区划》及两版本的附图《同安湾海洋功能区划图》中琼头至山亭村、同安湾大桥翔安端桥头的有关资料;二是2004年至2007年大比例尺(1:5000)岸线修测图。我局已于2008年6月6日发厦海渔函[2008]71号文件进行回复,因申请人不服,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于2008年8月11日发厦府复决字[2008]22号文件进行管理。
一是当前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少,任务重。
二是政府信息文件的内容在公开与不公开之间涉及保密的问题上把握不准。
一是加强人员的配备和人员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二是进一步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三是结合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按照海洋强国建设厦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厦门海洋与渔业工作,支持厦门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办事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和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促使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意识,促进了廉政建设。初步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办事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透明高效的办事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应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各种政府信息的分类、编辑、综合、制作并进行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点、计划、总结等各类拟表材料总结上报工作。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3 |
546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43 |
308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734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3 |
3.不允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请、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1 |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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