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参与 守护海洋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23-06-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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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规范管理我市海域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近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强厦门海域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进一步明确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相关要求、报告程序、规模性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标准、活动选择物种指导名录、禁止放生(放流)物种(品种)名录等内容。


  5月26日,为保护海洋、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海洋、湿地生态平衡,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厦门市海警局、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在同安区举行“邂逅湿地·拥抱生态”主题增殖放流活动。


  据悉,此次共放流黄鳍鲷13.8万尾、黄姑鱼3万尾、拟穴青蟹苗2.5万只,是《通知》发布后首次组织的规模性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高度重视,对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活动实施前,要求承办单位向同安区农业农村局落实报备手续,报告放生物种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作为活动的参与方,在活动现场执法队员配合专家对放生鱼苗逐项验收、核对、记录。执法人员向参加活动市民群众现场进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知识宣传,让市民群众了解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作用和意义,以及随意放生的危害。

  下一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结合“6.8世界海洋日”等重要特色活动安排,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监管,守护海洋生态文明。

  (通讯员 廖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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