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渔港渔船管理处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03-14 16:46 字号:

  2013 年以来,我处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标准化建设自评及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处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处长郭东宁同志任组长,副处长蔡立波同志任副组长,潘登、傅运连、孙仁义、蒋福得、黄奕芸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及时更新,全面公开。

  一是按照市局下发的《办事公开及标准化建设的任务分解与责任分工》等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我处工作信息进行清理,全面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渔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渔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我处公布栏及时更新了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我处承担的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船舶进出渔港及渔业码头签证、渔港范围内各项工程建设许可、船舶装运危险品进出渔港许可、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与职务船员任(离)职、渔业无线电台岸站及远洋渔业船舶无线电台的设置审批和渔业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核发、渔业航标设置、搬迁、拆除、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八项进行认真梳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作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办理规程等,同时公开举报电话。

(三)拓展渠道,规范操作 。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我局成立了以副处长辛建军同志任主任的监督办,黄志伟同志具体落实督查工作,全面监督我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登记上报。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巩固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立足现有条件,通过市局网站、电视台采访、印发相关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重视信息公开更新及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在近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我处的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当地的渔民,普遍存在素质较低的问题。目前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网络公开较难覆盖到该群体。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

  在做好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我处准备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

  (一)带下去。通过我处各科室的各种下乡、接待工作,把需公开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工作指南等内容告诉渔民,更好满足渔民对海洋与渔业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传出去。利用我处各点位的值班签证窗口,把国家对于渔民的优惠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等内容以宣传册的形式发放到前来办事的渔民手中。

  (三)播出去。利用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将我处需公开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工作指南等内容在相应的版块播放出去。

  厦门市渔港渔船管理处

  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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