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及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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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应用水平的通知》(厦审改办〔2021〕3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库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工作。从省信息中心反馈情况看,目前我市各有关部门在系统的执法人员录入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仍未录入。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厦审改办〔2021〕35号要求尽快完成在系统的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实现本部门执法人员数据库信息与系统数据库同步,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系统执法人员数据信息,确保执法人员数据要素完整、信息准确。

  二、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工作。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关公示的内容、时间等相关要求,在本部门网站、厦门市行政执法信息以及省系统等平台公示执法人员名单,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更新。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区司法局牵头推动并督促本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及录入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及数据录入工作情况已纳入省对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也纳入本市依法行政考评指标,请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厦审改办〔2021〕35号文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完成“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任务。

  (三)请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并于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具体经办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通过金宏网反馈市司法局,便于工作对接;9月7日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本部门执法人员数据(电子版)报市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黄自强,13906038191,2367068)。

  附件:1.《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应用水平的通知》(厦审改办〔2021〕35号)

  2.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单位监管数据填报进度表(厦门市执法人员部分)

  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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