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施 遏制1起海域养殖复养苗头
发布时间:2021-04-2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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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与码头船管员了解相关信息,要求船管员严禁任何人将该海蛎壳运送下海,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我支队。
二是积极联系走访双沪村委会,协调村委会做好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是及时找到相关养殖户,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坚决遏制违法养殖行为的决心。
四是及时通报翔安区渔业执法机构,推动属地管控责任落实。通过积极作为,养殖户最终打消了复养念头,支队及时将一起海域养殖复养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杨小宇 黄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