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厦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组织机构职能目录、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牵头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计财处)
(二)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在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牵头部门:法规处、办公室(计财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局网站、厦门海洋微信公众号以及报纸电视等各级各类媒体参与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加强涉海涉渔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振市场信心。
牵头部门:科经处、渔业处、港防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计财处)、外宣处(宣传舆情办)、局属各单位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牵头部门:科经处、渔业处、港防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计财处)、外宣处(宣传舆情办)、局属各单位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牵头部门:法规处、渔业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消除“其他材料”“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进一步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计财处)、科经处、渔业处、港防处、外宣处(宣传舆情办)、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港渔船管理处、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渔港保障中心
四、进一步加强执行新《条例》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牵头部门:办公室(计财处)、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牵头部门:办公室(计财处)、外宣处(宣传舆情办)
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三)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联络员,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牵头部门: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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