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21-2025-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5-03-31 16:02
标题: 厦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情况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情况
厦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情况
发布时间:2025-03-31 16:02
字号: 分享: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号),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9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渔业增殖放流任务。中央财政下达我市4个方面,4条绩效目标。

  (二)我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4月,市财政局通过《关于追加市海洋发展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批指农20248号)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至市海洋局局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厦门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到位29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纳入本次绩效目标自评的资金全年执行数298万元,全年执行数298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机选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按照“2024年厦门市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和“采购苗种相关的技术参数”,由工作组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初稿,由我局招标评审小组(业务处室领导、财务专家、行业专家组成)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并修改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审批后的“招标文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签订供苗合同。增殖放流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经费用于苗种、公证、专家验收、放流宣传活动等费用。增殖放流任务完成后,根据增殖放流品种现场验收表,支付种苗采购费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方面,今年增殖放流目标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共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4批次,共放流鱼虾苗31569万尾,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另一方面,扎实开展黄鳍鲷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一是开展了基于分子标记技术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二是开展了“市场调查法的研究”。问卷调查显示,渔民群众99%支持政府继续开展增殖放流。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指标1: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数量22240万尾。2024年共计放流鱼虾苗31569万尾,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年度执行中未发现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经开展基于分子标记技术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黄鳍鲷放流资源贡献率2.5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通过开展“市场调查法的研究”,渔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9%,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本年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Copyright(C)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22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闽ICP备09005102号-4

版权所有: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