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37-18-2026-009 | 文 号 | 厦海函字〔2026〕20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10:29 |
| 标题: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蔡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探索复合活力海岸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福建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9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的建议
保障海洋生态安全是复合活力海岸建设的基础前提。我局持续加强赤潮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为海岸带高水平保护提供支撑:
(一)健全赤潮监测预警网络:在厦门海域布设常态化监测站位,每年4月至10月赤潮高发期加密监测频次,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水温、盐度、叶绿素a、藻类密度等关键指标,及时掌握海域环境动态变化。
(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厦门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当监测到赤潮发生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赤潮灾害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的影响。
(三)推进赤潮防治科研攻关:加强与厦门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赤潮形成机理、预警技术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探索赤潮生物防控、改性粘土治理等生态友好型防治措施,提升赤潮灾害科学应对水平。
二、关于岸线资源高效利用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盘活渔港经济价值:针对传统渔港功能单一、经营效益不高等问题,我局将积极推动高崎中心渔港等港口设施的功能拓展,探索引入餐饮、文创、休闲旅游等关联业态,盘活渔港经济,推动渔港从单一渔业服务向综合型休闲旅游节点转型,为海岸带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结合我市正在推进的欧厝渔港建设,逐步完善休闲渔业船舶停泊及游客上下船设施条件。
(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2025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厦府规〔2025〕12号),明确海洋渔业部门承担休闲渔业行业主管职责。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与省海洋与渔业局沟通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特别是在休闲渔船标准船型、体验式捕捞等审批方面,打造一批符合厦门城市特点的休闲渔业船舶投入试点运营,逐步将休闲渔业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
领导署名:王宇 局长
联 系 人:杨庆勇 渔港渔船管理与防灾减灾处处长
联系电话:0592-2853917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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