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37-18-2026-001 | 文 号 | 厦海函字〔2026〕7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31 10:21 |
| 标题: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4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4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立厦门新污染物海洋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议》(第0043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针对方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厦门新污染物海洋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建议内容,梳理工作,全力做好建议的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是开展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不断提升养殖主体用药意识,推进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落地见效。加强养殖全过程管控,紧盯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对水产养殖场饲料库、配药间、养殖池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厉打击用药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养殖场188家次。
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宣传。持续开展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大《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殖主体不使用孔雀石绿、硝基类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和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停用药品,不使用假劣兽药和原料药、人用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国家未批准药品。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指导规范用药减少用药,2025年培训指导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不断提高从业者规范用药意识。
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编制落实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5年产地养殖水产品药残监测106批次,快速检测32批次,省对市产地水产品和苗种监督抽查14批次,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实施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肃查处用药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养殖主体安全用药意识,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领导署名:王 宇
联 系 人:郑燕玲
联系电话:0592-2853913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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