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7-18-2024-009 | 文 号 | 厦海函字〔2024〕16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17:17 |
标题: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体育局:
《推动厦门市水上休闲运动产业发展,助力厦门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第20242033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高度重视该提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林颖代表从政策、安全、创新、人才、文化等方面,为我市水上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提出若干建议,我局支持我市水上运动休闲产业发展,根据职责做好渔业码头对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海上执法监管,并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应急工作机制。
二、措施和成效
(一)做好渔业码头对外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高崎渔港内有能够配套水上运动休闲产业发展的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港内派驻有我局下属渔港渔船管理处高崎渔港监督,负责进出港船舶以及港区监督;渔港北堤建设有渔人码头商业圈和滨海旅游慢行步道,满足片区休闲渔业商业服务和停车需求;港区内配备有执法船艇、消防环保船、消防加压泵房及消防系统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为港内安全提供保障。
(二)开展海上执法监管保障
我局下属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职责做好海上潜水和游泳等高危经营性体育活动的执法监管,对海上赛事和重大活动开展执法保障服务,确保海上执法监管措施到位。
(三)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应急工作机制
通过编制《厦门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今后推动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提案人的建议,配合贵局进一步发展水上运动休闲产业。一是完善渔港码头公益性设施配置,提高水上运动休闲产业配套服务质量;二是加大海上执法监管力度,为发展水上运动休闲产业提供良好的海上执法监管环境;三是积极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提升水上突发事件的联合联动应急处置能力。
领导署名:曾东生
联 系 人:杨庆勇
联系电话:0592-2853917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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