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18-2022-020 文 号 厦海函字〔2022〕28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2-04-28 17:29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2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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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强链扩链补链的建议》(第20221045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提案详细分析了我市海洋产业链发展的形势背景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推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5个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会同市科技局、资源规划局、教育局和金融监管局对该提案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梳理工作措施与成效,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指定相关处室具体办理,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多次与提案组和联系人沟通交流,主动征求其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与建议,逐条落实所提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完善全产业链招商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突出扩链强链,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制,着力构建海洋产业链体系。一是突出扩链强链。指导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研发优势,开发生产防疫物资,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经营效益大幅提升,2021年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实现增加值53.74亿元,同比增长25.6%。经过多年培育,我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研发水平逐步提升,目前已研发光纤放大器、浊度传感器、海产品组胺速检测等传感器,2021年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43.51亿元,同比增长10.7%。大力发展现代渔业,除推动百利龙程凡纳滨对虾繁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外,拟规划建设厦门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厦门蓝色种业硅谷”,项目于去年7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编制详规。二是突出项目带动。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新发展示范市、市海洋渔业专项为抓手,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海洋高新产业,2021年共完成项目财政补助3878.91万元。截止2021年底,累计支持海洋产业项目194项,扶持企业68家,总投资57.7亿元,新增产值235亿元,其中扶持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业102项、总投资25.7亿元,扶持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41项、总投资24.17亿元,扶持海洋高技术服务业15项、总投资1.94亿元,扶持海洋生物育种与健康养殖业26项、总投资4.66亿元,培育海洋龙头企业26家,上市企业11家,年产值超亿元企业20家。三是突出招商引资。围绕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渔业等重点招商方向,实施科技招商、联动招商,成功引进香港联泰集团、山东华箭科工、中船重工725所材料研究院、海兰寰宇、欧米克等一批高能级企业落户厦门。全市海洋发展大会落实签约项目68个、计划总投资355亿元,目前已落地49个,落地率72%;2021年进入市级招商平台51个、总投资89亿元,其中落地32个、投资34亿元,目前有27个项目意向入驻高新产业园区。去年我局招商引资经验做法获省海洋渔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予以推广。

  (二)关于优化产业链发展营商环境的建议。一是抓好顶层设计。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14号)、《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海〔2020〕120号)等政策措施,编制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厦府办〔2021〕56号)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厦府〔2021〕193号)。二是科学谋划海洋高新产业园区产业布局体系。在翔安南部打造12.9平方公里的海洋高新产业园区,重点布局以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海洋文创与高端滨海旅游、蓝碳及海水综合利用为主导,以海洋研发创新载体、海洋总部经济为支撑的园区“6+2”产业体系,积极争取获批省级高新产业园区,助力我市海洋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加大力度支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在协调和汇集海洋科技资源上的作用,打造翔安火炬双创基地、沙坡尾海洋经济服务中心和欧厝海洋院士工作站等载体,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拎包入住”式服务;投入23亿元搭建23个公共服务共享平台,累计提供科研服务5.41万次,连续举办七届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引导涉海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等14个和涉海院士工作站4个,累计实现成果转化96项、申请专利551项;推进涉海企业研发中心和海洋三所翔安基地、海洋科技福建省创新实验室等一批创新载体建设,厦门大学的黄金鲍、省水产所的海洋生物高值化开发等两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华侨大学的海藻高值化利用和海洋三所的印尼海洋站成果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十三五”期间,厦门涉海高校、科研单位共研发获得涉海科技成果专利许可数量达700多项,并在多个重点海洋产业领域成功推动成果转化。四是扎实做好产业链发展基础性工作。围绕示范区总体方案,征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目前项目进展顺利;积极发挥海洋专家组智库作用,引导海洋专家组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许多建设性、前瞻性的建议举措;海洋科技成果洽谈会上设立海洋专家咨询馆,面对面给企业“把脉问诊”,为参展商创造与业内专家交流机会;注重发挥海洋新兴产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挖掘补链扩链强链潜力。

  (三)关于构建海洋产业链融资保障体系。一是拓宽海洋产业融资渠道。2021年修订印发《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管理办法》(厦科规〔2021〕5号),企业承担最高1%担保金额的担保费,并且给予企业20%的贷款利息补贴,为合作银行和合作担保机构承担40%的科技担保贷款本金损失,增强了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二是成立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2021年7月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9月厦门市完成首宗海洋碳汇交易——泉州洛阳江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00吨海洋碳汇,2022年1月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连江县15000吨海水养殖渔业碳汇交易项目,标志着我国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领域实现“零的突破”。同时,为解决金融机构的“识绿”难题,市金融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于2021年底印发《厦门市绿色融资企业及绿色融资项目认定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分类识别蓝色融资项目(企业),为海洋领域专项融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发挥海洋产业引导基金及海洋助保贷产品作用。2020年底印发《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降低涉海企业融资成本,实施“海洋助保贷”,支持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合作,为涉海企业提供信贷担保融资服务。目前海洋助保贷产品已为7家企业提供16笔贷款支持融资3970万元。设立规模超1亿元的海洋产业引导基金助力项目落地,完成创投2100万元。四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征集涉海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并依托厦门海洋经济公共服务中心和南方海洋双创基地定期举办项目路演及资本对接会。

  (四)关于优化产业链人才引进及培育机制的建议。我市高度重视海洋产业人才培育工作,积极鼓励、促进在厦高校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培育海洋经济人才。一是大力支持现有海洋高等教育资源发展。主动对接服务,大力支持在厦高校涉海学科专业建设,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签订共建协议,在资金扶持、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和制度预设等方面提供强有力支持。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拥有海洋科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以及海洋科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集美大学现有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培育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开设34个专业和七大重点特色专业群,部分涉海专业在全国名列前茅。二是探索产教融合内涵式发展新模式。积极支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探索产教融合内涵式发展新模式,与火炬管委会共同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面向园区企业员工开展二元制培养、继续教育、技能鉴定等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在软件、信息、互联网、高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为园区培养了大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三是制定出台人才培养优惠政策。《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渔〔2018〕16号)规定了对被评为“海洋领军人才”、“海洋优秀人才”、青年人才的各类扶持资助标准,积极争取将海洋产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政策中享受人才优惠政策,落实海洋经济产业中层以上人才个税奖励,促进在厦涉海企业优秀人才留得住。四是推动建设海洋职业大学。加快培养本科层次涉海专业高素质高水平职业人才,推动筹建海洋职业大学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并向教育部申报。

  (五)关于完善产业链创新链协同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的建议。制定出台系列研补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产、学、研、用联合创新协作体。如修订《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科规〔2020〕6号),出台《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办法》(厦科规〔2021〕6号),对厦门大学等7家切块管理单位开展2020年度绩效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单位次年切块经费上浮20%。2021年出台的《厦门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和条件,优化了补助程序,明确“免申报,后补助”措施,覆盖了研补政策从申报、兑现到后续管理的全过程管理。2020年修订出台《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1年兑现奖励资金11585万元,受益企业36家120个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目前我市还存在海洋产业聚集程度不高、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力不强、海洋金融支撑力度不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提案提出的宝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等产业链,形成辅酶Q10、香兰素、微藻DHA、光电传感器等一批海洋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重点推动海洋三所翔安基地、欧米克公司“天然功能化学品生物工程二期”、致善生物“海洋工具酶产业化基地”等一批海洋产业化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海洋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700亿元。

  (二)全方位开展海洋招商引资。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市海洋高新产业招商小分队作用,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等高新产业精准发力、精准招商。

  (三)推进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建设一批高能级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加大力度支持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建设,继续推动海洋职业大学、海洋科技福建省创新实验室、国家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等新型创新载体建设。

  (四)打造海洋人才建设高地。一是推动组建厦门海洋职业大学,通过深化海洋产教科城融合,着力培养现代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所急需的高水平专业化海洋专门人才。二是继续大力支持我市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建设发展,推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不断提升水平和层次,大力引进一流海洋教育、科研机构,培养海洋科技领域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打造国家南方海洋智库。三是健全完善海洋产业人才保障措施,每年定期评选海洋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及青年科技创新项目,落实好海洋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人才扶持政策。四是推动涉海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支持本地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涉海高校联合创办海洋专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开办海洋类职教专业及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海洋职业培训班。

  (五)创新金融支撑体系。一是继续打造永不落幕的政银企对接会,线上不断丰富“产融云”、“信易贷”、“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畅通银企网上合作“直通车”;线下推动政银企对接常态化,协同各区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畅通涉海企业融资对接。二是发挥“一行四局”金融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推送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的涉海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发挥惠企金融政策作用,用足用好应急还贷、增信基金、科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海洋助保贷等产品,加强金融创新,提高服务质效。四是提升产业直接融资能力,优化金融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基金的投资引资作用,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曾东生

  联 系 人:林瑞才

  联系电话:0592-2853907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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