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7-03-2024-002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12 17:45 |
标题: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3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我局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学习贯彻。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首要任务,纳入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为《厦门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厦门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重要学习内容,并督促推动相关处室、局属单位落实。
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践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2023年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工作7次。其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专题讲座1次,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300余人参加。组织局系统110余名新提拔晋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和宪法基础知识测试,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是突出海洋渔业领域全面学。充分发挥新媒体和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渔村延伸、向渔民群众贴近。以“厦门海洋XMHY”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为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8海洋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以及海上日常监管执法、行政审批上门服务等工作,常态化深入基层、下沉渔村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持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发展的作用
1.以高效便民为目的,提升行政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持续提高我局行政服务质量水平,截至11月共办理行政审批877件。一是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新模式。围绕渔民需求场景,以便民服务为目的,先后研究制定了《简化小型渔业船舶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小型渔业船舶行政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等文件,把办件量最多、流程最复杂的颗粒化事项集成为6大类“小型渔船多证联办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实行集成套餐服务。至今已办理各类“小型渔船多证联办一件事”套餐近2900件。二是探索渔船证书管理新机制。考虑未来政策、执法监管等因素,制定印发《厦门市小型渔船“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融合不同部委平台海量数据,开发出“多证合一”信息管理系统,科学设计《小型渔船综合证书》,实现渔民“一证出海”。截至目前已办理小型渔船综合证书100多本。三是践行靠前上门服务新举措。根据我局政务服务对象特点,将服务窗口前移至渔港、渔村、码头,面对面为渔民提供服务。依托渔村干部、重点渔村信息员,建立“预约下乡办理”“全程跟踪对接”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渔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2.以执法改革为契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一体化专班的要求,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推进厦门海洋渔业领域一体化执法平台建设,平台建成后及时组织队员对系统和平台应用进行培训。目前局属执法支队在编执法队员均能正常登录平台进入“闽执法”办公模块执法办案。二是全力推进海洋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力协助市委编办推进我市海洋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和海上执法力量。三是持续优化海上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发挥海上执法主力军作用,形成“海上问题一把抓、岸上处理再分家”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主动牵头涉海各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时协调解决新业态下海上职能交叉造成的管理真空和各类涉海执法疑难问题,初步实现了综合化、集约化和精细化执法机制。
3.以监管改革为抓手,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执法监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调整。局属执法支队制定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方案》,有效推进渔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二是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确保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平等对待。三是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诚信和依法履职意识;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强化公职人员在评先评优、人事招录中的应用;开展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树立政府部门带头守信履诺的良好形象,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依法科学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1.科学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市2023年立法计划,《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列入计划,我局及时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立法起草工作。会同市课题组、市司法局多次集中改稿。协助市人大开展一审、二审、三审工作,提供相关保障。2023年12月26日厦门市第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并予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2.完善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局务会议、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同时,依托海洋专家组、专业律师和局法制机构,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意见。
3.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认真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做好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上级要求,每年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对局相关处室起草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核,出具审查意见。开展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和涉及民营经济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
4.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截至2023年12月,局机关和5个局属单位均按照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12名执业律师)被我局聘为法律顾问,为局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和服务。此外,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设有公职律师3名,其中局机关1名,执法支队2名,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疑难复杂案件、合同审核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作用。
5.组织编撰海洋渔业法律法规汇编。近年,随着机构改革我局职能职责的调整、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及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原《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法律法规汇编》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便于局系统同志在工作中精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10月至11月,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梳理编辑《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主要收录现行有效的、与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文件,全力保障我局日常工作“有法可依”。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一是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并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省、市依法行政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及局有关文件精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制定完善我局相关法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我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等相关法治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建设。2023年局属执法支队先后制定印发了《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执法监管工作方案》《违法放流类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关于电鱼类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2023年支队共办结不予处罚案件49起。修订完善了《支队渔业案件会审及集体讨论管理办法》,组织召开11次重大渔业案件案审会,对47起没收船舶案件进行会审,对60起案件集体讨论,其中线上集体讨论14起,线下召开支队长办公会集体讨论46起。三是推进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根据省一体化专班和市司法局要求,全面梳理局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和证件基本信息,向省专班推送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数据元采集表》。2023年5月组织局系统26名执法证到期人员在线学习、下线考试,更新执法证;同时组织7名新进人员进行海洋渔业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和市司法局组织的线上考试,申请执法证。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一是持续落实《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在全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九个配套制度及其规范的通知》等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二是为保障和促进我局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推动我局所属的具有渔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处室依法履行职责,2023年11月组织对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执法单位进行渔业执法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在局系统通报。三是局属执法支队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2023年支队修订《支队一线执法绩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对一线执法队员的监督、量化、考核。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一是严格落实我局《“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严格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评分,形成自评报告,及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建立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微信小程开展普法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先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针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及时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平台上传普法宣传材料。三是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我局法治工作情况。各处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每年向局党组述职时,将法治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5.强化依法应急处置能力。一是组织应急演练。2023年6月我局在高崎组织开展高崎渔港应急综合演习,圆满完成应急预案响应、协调组织、船舶应急疏散撤离、港区消防设施启动、海陆联合消防、人员搜救与救生、疫情防控等项目。二是建立厦门湾联防联控机制。针对重点海域管控的新形势,密切联系漳州、泉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处,牵头组织协同执法30余次,有效防范突发事件,维护重点海域和谐稳定,夯实两岸融合发展基础。三是强化“三无”船舶整治。2023年,我局联合属地部门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始终按照“露头就打”的原则,坚决打击“三无”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伏季休鱼期间,抽查伏休渔船150余艘,2023年共拆解涉渔“三无”船舶271艘,有效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
6.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市渔业生态领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途径,制定印发《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落实诉非联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我局在解决渔业生态环境资源纠纷方面的能力。2023年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等14家单位联合签署《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协议》,提升海陆生态保护一体化整体效能。二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实现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零案件。同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民事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三是妥善处置来信来访。严格落实城市公共安全平台值班人员、车辆和船艇24小时不间断值守制度,做好110出警和应急任务处置。今年以来,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处理单42件,均按职责进行核查处置,并在时限范围内反馈相关信访人,及时回复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处置城市公共安全平台转群众110举报102起,及时接警率和按期反馈率为100%。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一体化执法平台的应用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执法支队虽已在平台开展实际办案,但部分执法队员受操作习惯的影响,对《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推广使用不够熟练,办案过程中同步应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系统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方式方法上存在创新不够的现象。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大多以挂横幅、发传单、张贴宣传材料、现场宣讲等传统形式进行,在制作普法微视频、微动漫,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方面数量和质量上都还有提升的空间,在扩大普及面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海洋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我局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海洋渔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强化依法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三是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动态调整梳理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协助、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配合海洋执法队伍改革,规范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督,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影响或危害海洋渔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完善例会、执法协调、联合查处相关机制,不断提高海上联合执法水平。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上报备案;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年度普法工作经费为保障,2024年拍摄完成5各主题内容的普法微视频宣传片,进一步增强我局“八五”普法宣传效果。二是着力组织机关普法力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局系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普法宣传能力,促进局系统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三是着力提升基层普法宣传质量和依法整治成效。持续加强基层普法工作和依法整治成效,重点针对沿海社区和村,普法形式和社会效果要有新突破。对照此次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和普法考核标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和提升普法质量。落实“八五”普法考核内容,全面提升法治海洋建设成效。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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