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3-2023-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3-03-15 13:03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2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2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2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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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进我局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顶层设计学习贯彻。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厦海〔2021〕123号),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督促全系统落实。 

  2.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工作6次。同时,全局16个在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63次、召开支委会172次、开展主题党日198次进行学习,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共上党课72人次。 

  3.坚持海洋渔业领域全面学。以“厦门海洋XMHY”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为媒介,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8海洋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以及海上日常监管执法、行政审批上门服务等工作,向全社会特别是基层渔村、渔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持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发展的作用 

  1.审批改革便民高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我局深化“小型渔船多证联办一件事”以及“一业一证”改革服务政策,同时,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全局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开通率从25%提升到96%以上。有关经验及做法先后被中央媒体和国务院有关改革协调小组简报两次推广和表扬。 

  2.监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完善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有效推进渔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强化诚信档案在公职人员评先评优、人事招录中的应用。 

  3.执法改革持续深化,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涉海“行刑衔接”案件移送协作机制,成功移交9起涉刑案件,接收其他单位移交案件10起。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印发厦海〔2022〕33号文,公布不予处罚清单13项、从轻处罚清单13项、减轻处罚清单13项和免于行政强制清单3项。支持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下放渔业执法事项;举办我市镇(街)综合执法队伍渔业领域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各区相关执法人员85人。 

  (三)依法科学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1.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出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工作规则》《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工作规则》,同时,依托海洋专家组、专业律师和局法制机构,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 

  2.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系统共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10名执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全系统共设有公职律师3名,其中局机关1名,执法支队2名,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疑难复杂案件、合同审核等方面有效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3.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继续落实局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审查局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清理规范性文件,提请市政府废止我局为主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公布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5件,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件。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狠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同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海〔2022〕76号)、《〈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任务分工方案》(厦海〔2022〕27号)、《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海〔2022〕74号)等系列重要法治方案,指导和规范我局法治工作。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渔业案件会审、集体讨论、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等执法制度。细化渔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严把执法主体资格关,全局系统111名执法人员重新审核、更新执法证。 

  全年局属执法支队共组织召开12次重大渔业案件案审会,对58起案件集体讨论。累计办结不予处罚案件2起、从轻处罚案件18起。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规定。修订并印发实施《厦门市海洋发展局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厦海〔2022〕68号),拓展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每年定期组织渔业执法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问题和建议在局系统通报。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全年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处罚167件、行政许可1402件。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落实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把海洋元素融入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海洋科普、海洋意识教育基地作用。持续开展社会面普法,以基层群众和青少年为重点,提升送法进渔村、学校、社区、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局机关新提任干部和新入职干部31人进行宪法宣誓,开展局系统专题宪法讲座。 

  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我局法治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5.强化依法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应急演练,2022年6月我局在高崎圆满组织完成高崎渔港应急综合演习,驻港单位及消防、公安、卫生、救援队等十几个部门参加。构建海上疫情防控网络,牵头构建厦漳泉联防联控、协同执法新模式和涉海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守住渔港重要阵地,实施“365+24”值班监管制度,每船必检、不漏一人,确保海上疫情“零输入”。 

  6.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市渔业生态领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途径。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成功化解4艘大中型收鲜船指标转移、抵押注销等纠纷。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和公共应急事件。我局共受理和处置12345便民服务处理单136件;处置城市公共安全平台转群众110举报91起,及时接警率和按期反馈率为100%。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后,执法人员掌握不够精准,是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判断力不足,对清单的理论学习和一线执法实践的结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审批办理标准有待进一步提升和规范。目前,经过“五级十五同”后,我局行政审批增加到21大类、92小项。对照上级要求,行政审批服务需进一步提升和规范。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海洋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我局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海洋渔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强化依法决策制度建设。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制度更加完善;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评估等配套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制度,执法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法制审核、执法办案人才队伍逐渐强大,科技支撑执法办案作用更加凸显,执法办案程序更加规范。 

  (二)依法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全力推进海洋经济立法等工作,做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反馈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和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依法开展审批和执法监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梳理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协助、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规范执法队伍,持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加强影响或危害海洋渔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不断提高海上联合执法水平。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水平,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学习。三是继续做好普法社会宣传,采取网络、微信公众号及下乡便民服务、海上巡查等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行业特点组织送法进渔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把普法工作常态化。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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