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3-2022-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2-01-12 10:34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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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进我局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1.践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21年召开党组中心组6次、局务会3次学法,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严密组织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多形式、全方位学习讨论,16个在职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或集体学习457次,召开支委会192次,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党日201次,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75人次。

  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将宪法做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方案并实施。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12月3日新提任(晋升)43名干部进行宪法宣誓。结合海洋渔业监管、执法、“厦门海洋XMHY”等新媒体,做好宪法宣传。

  4.抓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5.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根据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我局法治工作情况。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每年向局党组述职时,都要将上述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6.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和重大决策机制。我局建立了党组议事、局务会议、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的合法性审查及集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同时依托海洋专家组、专业律师和局法制机构,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二)全方位推进和保障海洋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助力“两高两化”城市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四项重点任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成立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曾东生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和市管干部任副组长,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任成员。开展中心组学习党史知识3次,组织全局市管干部7人参加市委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

  2.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全市党内法规会议精神,每季度召开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1次,全年共计6次。利用周二、四等学习时间,着重安排各党组织“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学习教育。明确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局里党内法规建设、业务处室业务支撑。今年向市委办公厅报备3个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布继续有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2件,决定废止12件,宣布失效3件,并向市委办公厅报备。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改进和强化服务措施。深入推进渔船审批、下乡办证等方式,提高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效率,探索实现“多证合一”改革。同时,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压减申请材料,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信用监管,修订、印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办法及配套文件;二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对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法规政策依据的梳理,及时修改上位法已修改的设定依据,对地方法规按要求提请“立改废释”。三是做好12345知识库储备条目信息录入维护,网上及时答复群众办事服务需求,受理、反馈群众各类投诉建议。

  4.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较好成效。局党组召开扫黑除恶斗争传达部署会2次,局领导组织专项部署会4次,局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专项部署会4次,制定印发我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对渔港、渔船、海上捕捞、水产品批发市场等管理对象开展重点宣传。充分结合日常执法,深入各涉海项目、渔港、渔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重拳整治海上非法捕捞行业乱象,突出禁渔区、禁渔期、敏感海域执法管控,筑牢海上防线,强化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积极沟通公安、海警等部门,推进行刑衔接。2021年局属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功移送3起渔业行刑衔接案件。

  (三)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

  1.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渔港经济发展条例》列入今年我市法规调研项目。我局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结合今年渔港经济区规划工作,做进一步调研,征求渔港经营者、渔业企业等代表性企业意见,对原先草案进一步探索,形成初步草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局实施意见,继续做好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有关部门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公平竞争、计划生育、涉外等内容的法规、规章有关要求,对我局出台或牵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未发现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全面推进海洋与渔业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年度渔业执法检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强我局渔业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我局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履职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信用制度、伏季休渔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行刑衔接等制度落实,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社会综治等专项工作,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经自查和现场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对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2.提升群众满意度,审批改革便民服务有效推进。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五级十五同”事项认领及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大力开展审批时限压缩、跑动次数精简、申请材料减少,不断提高即来即办等服务项目比例。小型渔船“换发”、“变更”、“补发”、“更新改造”等申请材料分别压减43%、58%、71%、61%,承诺时限分别压减50%、63%、50%、52%。二是开拓创新,助力渔船审批改革再推进。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型渔船行政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试行)》,强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一件事套餐”改革在全省领先。《中国渔业报》《农民日报》、省职转办、市审批局等单位进行报道或经验推广。率先在全省试点改革小型渔船“一业一证”,实现渔民出海携带一本证,《人民网》《新福建》等媒体进行报道和经验推广。

  3.积极推进渔业辅助船依法清退。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养殖船清退问题,与翔安区密切配合共开展了16个批次591艘养殖船的依法清退、集中拆解工作,清退比例达96.57%。

  4.海上防控成效显著,平安海域创建再添新成绩。一是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牵头构建厦漳泉联防联控和厦漳泉金协同执法新模式以及涉海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平安海域、海上疫情防控、敏感海域管控等工作。二是建立海上疫情防控网络。承担制定市应对疫情指挥部〔2021〕第4号通告,在高崎组织防控专项演练,按照“分区设防、守点巡线、加强协作、海陆联动”原则,牵头组织涉海单位海上24小时屯兵和日常巡逻管控,其间出动执法船266艘次,执法人员2600人次。三是守住渔港疫情防控阵地。实施“365+24”值班监管制度,每船必检、不漏一人,共检查船舶1569艘次、检测体温18229人次、核酸检测船舶76艘次、船员733人次确保海上疫情“零输入”。

  5.执法监管措施得力,行业秩序维护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加大对海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今年共开展海上拆违行动184次,处置110警情172起,拆除违法捕捞网具及设施4696件。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81起,收缴罚款人民币45.2634万元。二是强化渔港巡查和渔船检查。今年共检查渔船1679艘次,巡查渔港711次,办理进出港报告719艘次,口头警告54次,排查安全隐患12次。三是加强高崎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39次,每周两次以上夜间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检查经营户13449次。

  6.行刑衔接推动有力,海上执法威慑力再提升。今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共录入案件293起,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案件20起,为渔业案件行刑衔接提供大数据支撑。成功移送1起涉嫌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件、2起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件,均录入“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均已刑事立案。同时探索涉案物品较大的案件鉴定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威慑力。

  7.严格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确保依法执法。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3月起对全局系统10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重新编号及信息重新采集。11月起组织16名本年度将到期的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在线考试,更新执法证。组织1名执法证过期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执法证培训考试,并顺利通过。

  (五)弘扬宪法法律精神,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

  1.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2021年6月局属执法支队、局机关一名同志分别获得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七五”普法特色做法、亮点经验素材。根据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我局年度普法方案,今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预期成效。

  2.充分调研、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年初我局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在相关律师事务所大力协助下,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完成我局规划编制、印发、实施。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有待提升和规范。目前,经过“五级十五同”后,我局行政审批增加到21大类、92小项。对照上级要求,行政审批服务需进一步提升和规范。

  (二)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有待提升。各执法机构对三项制度落实不平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推进法治海洋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理更上新台阶。二是细化落实国家、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三是强化依法决策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评估等配套制度。四是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项细化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法制审核、执法办案人才队伍逐渐壮大,科技支撑执法办案作用更加凸显,执法办案程序更加规范。

  (二)扎实推进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一是推进渔港经济发展等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上报备案;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提高群众获得感。二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加强联合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三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协助、改善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持续加强影响或危害海洋渔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完善例会、执法协调、联合查处相关机制,不断提高海上联合执法水平。

  (五)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水平,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干部职工普法授课。二是继续做好普法社会宣传,采取网络、微信公众号及下乡便民、海上巡查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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