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3-2021-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1-03-29 10:57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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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法治工作方案》和我市《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践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20年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传达有关法律法规5次,局务会2次,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严密组织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局系统16个在职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或集体学习435次,召开支委会168次,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党日176次,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共上党课80人次。

       (二)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海洋建设。

       1.抓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及局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并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机构改革后,我局保留和充实法制机构,设立政策法规与审批处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等。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科负责人担任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2.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2020年厦门市党内法规工作方案》(厦委办(2020)20号)要求。利用周二、四晚上理论和业务学习等时间,着重安排各党组织进行“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学习教育。明确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局里党内法规建设、业务处室业务支撑。2020年,我局配合市委办公厅对涉及我局两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规定向市委办公厅报备局党内规范性文件。

       3.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我局根据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市《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我局法治工作情况。各处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每年向局党组述职时,都要将上述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和重大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了《中共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规则》《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听证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完善了党组议事、局务会议、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合法性审查及集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依托海洋专家组、专业律师和局法制机构,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认真实行重大行政许可项目听证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三)全力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两高两化”城市建设。

       1.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以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制度、公平性竞争审查等为契机,进一步清理涉及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力度,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压减申请材料、并联审批、下乡办证等方式,提高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减少监管比率和频次,对重点企业或失信企业加强监管频次和比例,提高差异化监管、奖优罚劣的监管氛围;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对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法规政策依据的梳理,对上位法已修改的设定依据,对地方法规法律提请“立改废释”。二是优化“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通过市政府出台《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14号),鼓励、支持海洋人才引进和培养;将“海纳百川”海洋领域人才有关政策融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做好海洋经济产业行业的初步确认工作;根据市发改委指南,落实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政策兑现工作。三是做好12345知识库储备条目信息录入维护,网上及时答复群众办事服务需求,受理、反馈群众各类投诉建议。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果。我局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习传达部署会3次,局分管领导组织专项工作部署会6次,组织对全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1次,及时传达部署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印发《厦门市2020年海洋渔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滥采滥捕海洋渔业资源乱象综合的目标任务、4大项工作措施以及行动时间、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并落实《厦门市2020年海上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关于开展“海洋蓝剑”暨敏感海域管控联合执法行动方案》《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方案》等系列方案、计划,与海警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与厦门海警局海上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有力部署下,我局扫黑除恶“一办五组”,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较好地开展了对外宣传、线索摸排、行业治乱(行业清源等“六清行动”)以及党员干部教育违纪摸排、防范和查处充当“保护伞”等各项职责工作,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加强内部教育,未发现干部职工有充当“保护伞”现象。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和治理非法捕捞等行业治乱取得实效,移交涉黑线索两条,移交涉刑案件一个。

       (四)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完成《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委托课题组对规章实施五年来的情况,进行立法后效果评估,立法后评估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立法课题成果已报司法局备案。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渔港经济发展条例》两个特区立法项目纳入厦门市2020年立法计划,《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渔港经济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初步成果已通过专家验收,2020年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厦海〔2020〕7号),做好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我局审查和报备规范性文件5个。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等涉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出台或我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未发现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一是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今年11月,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以及审批改革实际,我局适时发文调整我局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19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其他职责事项61项。二是细化权责事项办理要求。对与之关联的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办理流程、申请表格等保障服务规范文本,建立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格式文本。按照群众办事最小颗粒度目标,对标对表上级,细化梳理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编码“四级四同”,子项和办理情形全省统一,进一步完善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目标,实现全省通办、异地可办。三是出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审批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小型渔船多证并联审批”套餐式服务改革。将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注销、核发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套餐式后,实行“一份申报表格”、“一套申报材料”、“一套审批文书”、“一套档案资料”、“证照一次送达”,办理时限压减46%,申请材料压减60%。2020以来共办理“小型渔船多证并联审批”套餐式服务16件,审批效率提速一倍以上,所形成的成功实践案例,国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多次相关专题报道或转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便民服务模式。五是深入渔港渔村开展便民服务,专门制作“便民服务指引单”,渔民群众可在家门口将“渔船现场勘验”、“政策性保险续保”、“手持定位终端检测”、“检验申报与签证”、“资源费代缴与捕捞许可证年审”、“宣传渔业政策与安全生产知识”等多项事情实现“一站式办理”,2020年深入渔港、渔村、码头一线工作超过90个工作日。

       2.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通知》(厦府〔2019〕254号)要求,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内容,严格履行程序。二是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我局建立完善了党组议事、局务会议、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合法性审查及集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依托海洋专家组、专业律师和局法制机构,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共聘请法律顾问10名,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行政事项出具法律意见、风险评估等事务,我局法律顾问受我局委托,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3.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九个配套制度及其规范》(厦海〔2020〕22号),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依托信用厦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局门户网站等对执法信息公示,确实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渔业系统社会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提高执法威慑。在去年渔业执法行刑衔接首次取得有效突破的基础上,今年再次成功移交了3起涉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涉案船舶5艘,涉案人员12人,目前海警均已立案。三是对重点案件落实报备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执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质量,减少执法风险隐患。四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2020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4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项目抽检8个,伏季休渔监管渔船抽检60艘,参与抽检执法队员30人次。

       (六)弘扬宪法法律精神,完成“七五”普法工作。

       1.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制定2020年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及我局“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我局《2020年法治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加强《民法典》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学习宣传。1月24日,我局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方案(厦海〔2020〕6号),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开展、上下联动、到船到人的原则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三是8月15日印发《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意见》(厦海〔2020〕86号),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四是组织公务学法考试。43名公务员全部参考,平均分数达99.58分。五是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对我局2016年以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完善“七五”普法档案材料。组织拍摄《建设法治海洋 多举措精准普法》普法宣传片,进一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  

       2.扎实落实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我局印发《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开展“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我局组织2020年新提任(晋升)干部宪法宣誓仪式。11月30日至12月6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海洋渔业领域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网络等宪法宣传主题活动14次。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不断提升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配合市法院印发《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诉非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矛盾化解工作举措,开展特定领域纠纷排查治理,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争议增多。随着涉渔“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共对5艘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作出没收船舶的行政处罚。其中3艘涉渔“三无” 船舶的当事人申请听证,1艘涉渔“三无”船舶的当事人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有待提升。各执法单位对三项制度认识不平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尚待完善。

       三、2021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推进法治海洋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推进海洋发展领域依法治理更上新台阶。二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项细化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法制审核、执法办案人才队伍逐渐壮大,科技支撑执法办案作用更加凸显,执法办案程序更加规范。三是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制度更加完善;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评估等配套制度。

       (二)开展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一是协调落实渔港管理特区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上报备案;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动态调整梳理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提高群众获得感。二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三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协助、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影响或危害海洋渔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完善例会、执法协调、联合查处相关机制,不断提高海上联合执法水平。

       (五)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水平,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干部职工普法授课。二是继续做好普法社会宣传,采取网络、微信公众号及下乡便民、海上巡查契机,多种渠道、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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