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3-2021-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1-01-18 15:31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度海洋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度海洋工作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0年度海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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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洋发展

关于2020年度海洋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紧紧围绕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在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落实“六保六稳”工作,海洋渔业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有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坚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2020年厦门国际海洋周和海洋发展大会,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招商引资、产业融合发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修复、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筑牢思想根基,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

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及《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支部会议、党课和主题党体活动等各种形式坚持理论学习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坚持把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筑牢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二)坚持党建引领,凝聚推动海洋发展的精气神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激发党员干部“跳起摸高”的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党员干部认领疫情防控点、出动志愿者、捐款献血,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制定印发我局“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学促做、以做践学。参加全市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选送三个参赛作品分别参加全市党建微视频大赛和党建品牌大赛,两个进入全市决赛。所有在职党支部“党建e家”基本分有望达到满分100分,“学习强国”党员日均积分在全市同级单位排名稳居前10,多次排名第一。机关离退休支部成为我市首批“省级示范支部”。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海洋经济与渔业生产平稳运行

2020年,我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加强对水产品市场供应、水生野生动物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远洋渔船和外海渔船为管控重点,强化海上渔船管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开展涉海企业大走访,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九条措施,发放国家地方海洋经济项目和远洋渔业扶持资金积极支持涉海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受滨海旅游业下行影响,全市海洋经济实现总产值同比去年有所下降。虽受疫情和全市全面养殖清退影响,全市渔业一产总产量同比仍稍有增长。

(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暨海洋强市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暨海洋强市建设2020年重点任务计划进度表》《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0年建设项目工作计划》等文件,组织召开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季度会、专题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示范区重点任务进展顺利,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完成序时进度116%。2020年福建海洋强省在建重大项目序时进度110%。二是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以补短板、延链条、提层次为重点,推进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在省局组织下,完成示范市项目的总预验收,完成计划投资比95.80%2020年10月,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全国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五)加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2035年厦门“海洋强市”发展战略研究》文稿已经厦门市委相关会议通过。二是《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版征求意见稿)《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简版征求意见稿)在海洋发展大会上正式印发。三是《厦门市“十四五”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项目进展良好。

(六)坚持创新驱动,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提高

一是发挥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扶持作用,2020年共扶持项目24项。二是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共建企业研发中心14个,涉海院士工作站4个,有效增强企业创新活力。三是推进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基地已累计入驻44个企业、团队,获评“福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和“厦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在自然资源部的支持下新建“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四是稳步推进海洋产业平台共享工作。目前共支持建设海洋产业平台23个,2020年各平台对内运行约13000余次,对外提供科研服务约1万多次,服务企业400多家。五是举办2020第七届厦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本届海洽会为历年规模最大,吸引来自100多家沿海省市科研机构、涉海企业的海洋高新成果和产品参展,累计签约项目147个,总投资超50亿元,有效推进区域海洋科技成果的交流对接与落地转化。

(七)激发传统产业新活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

一是出台加快现代都市渔业升级若干措施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水产苗种、观赏水族、远洋渔业、渔港经济、水产交易等产业,着力打造渔业经济发展新增长点。二是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18个,挂钩帮扶试点示范村建设,推动百利龙程公司石浔仔虾繁育产业园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协助编制丙洲岸线沙滩整治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推动该岸线沙滩整治,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三是推动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完成《厦门市渔业产业发展专题研究》项目立项和验收。跟踪扶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推动鱼菜共生立体循环水生态种养。着力推动现代种苗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对虾苗、石斑鱼苗等品牌苗种。培育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企业。推进发展休闲渔业产业,推动观赏鱼市场发展。组织开展2020年第十三届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支持远洋渔业发展,鼓励远洋渔船回运厦门四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2020年厦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全年组织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共1174批次,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量。加强水产品产地执法监管,部署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组织各区将一品一码追溯凭证与食用水产品合格证进行衔接融合、一体运作。扎实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疫情防控和执法检查,未发生来源于水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事故。

(八)强化“大招商招大商”,海洋渔业招商工作成果显著

制定2020年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和招商优惠政策,出台促进涉海涉渔企业复工复产措施,举办中小企业金融扶持座谈会,发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等,有效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项目招商引资及落地。紧紧围绕海洋发展大会招商工作,多渠道、多平台扩展招商。2020年海洋招商项目数量、质量、金额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全市海洋发展大会上共有6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55亿元签约,海洋招商引资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表扬,我局科经处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九)探寻产业融合发展,“两港一区”载体建设加快

一是推动高崎渔港提升改造和“渔市游”等项目建设,建设集吃、住、游、购为一体的现代化渔业休闲产业。二是启动欧厝国家级中心渔港规划和建设。制定三年升级改造提升计划,大力推动两岸水产品交易中心和高端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高端水产品交易中心。三是以欧厝渔港作为海洋高新产业的起步区,打造欧厝海洋高新产业集聚园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生物种业、海洋科考等产业,吸引国内外知名海洋企业总部落户。

(十)聚焦海洋高质量发展,2020厦门国际海洋周和海洋发展大会成功举办

一是厦门国际海洋周顺利举办。以海洋、健康与可持续:开启蓝色发展新航程”为主题的2020厦门国际海洋周于11月20-26日举办。其中11场海洋大会论坛共吸引超过16个国家、10余个国际组织的代表线上线下参会;5场海洋专业展会展览总面积达50000平方米,参展单位400余家;丰富多彩的海洋文化嘉年华活动参与人数累计达26万人(次)二是海洋发展大会顺利召开。自然资源部王宏副部长等重要嘉宾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学者出席会议。胡昌升书记作主旨讲话,提出建设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战略目标,描绘了我市海洋发展的宏伟蓝图。结合大会召开,自然资源部与厦门市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厦门市海洋国际合作中心框架协议,我市出台了《厦门市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提出成立市区两级海洋发展委员会

(十一)践行绿色发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修复持续推进

一是完成全面海域养殖清退。截止2020年11月30日,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1930公顷超规划海水养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已实质性完成并完成交帐销号。全面彻底清退海域养殖工作同步完成,共清退4837.6公顷。二是持续开展增殖放流。今年共组织17批次,增殖放流11.97亿尾鱼虾苗,超额完成2020年度增殖放流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推进下潭尾红树林公园建设。工程景观、水工主体已完工,今年完成红树林种植18万平方米,整个公园累计人工修复红树林面积达85万平方米。公园建设成效被国内众多媒体包括央视争先报道,受到包括联合国秘书长海洋特使汤姆森先生在内的国内外政要、专家学者的特别关注和普遍好评

(十二)严格海上执法,海洋综合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渔港渔船管理,扎实开展防止疫情境外输入工作。织密海上防线,实施24小时海上屯兵、登检渔船、巡查渔港、排查安全隐患、清理三无船只,确保境外疫情海上渔船“零输入”。二是强化敏感海域管控。健全完善与金门海巡部门协同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厦漳泉执法联动,保障厦金海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市海管办综合协调作用,牵头海事、港口、海警等涉海部门就航道安全、涉海旅游制止船舶越界生产、保障重大海上活动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打击非法围填海、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倾废、非法养殖等违法行为。提升海洋信息化能力。推动“智慧海洋”信息化项目建设,“智慧海洋”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及台湾海峡动态监视监测系统(雪亮工程)均启动建设。五是海洋防灾减灾预警监测能力加强。加强与海洋预报台的合作,2020年已发布监测情况通报183及时向市政府提出防御海水倒灌和漫堤等灾害的对策建议。

(十三)提升群众满意度,审批改革便民服务有效推进

一是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格式文本。按照群众办事最小颗粒度目标,对标对表上级,细化梳理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编码“四级四同”。二是出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审批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全国率先推行小型渔船多证并联审批”套餐式服务改革。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注销、核发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减46%,申请材料压减60%2017年以来累计办理1900余件,其中2020年共办理16件,审批效率提速一倍以上,所形成的便民服务模式被国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多次相关专题报道或转载。

(十四)强化全民海洋意识,海洋意识教育与文化建设成果丰硕

积极落实国家“十三五”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规划,建设海洋文化科普和海洋意识教育基地,推动各区海洋文化阵地建设。一是推进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厦门共有海洋意识教育基地57家,其中国家级6家。今年4月央视9套《海上福建》纪录片播出厦门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基地成效。二是推进海堤纪念馆建设。2020年6月厦门海堤纪念馆被厦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联合推为首批10条红色文化经典线路之一,并获市委宣传部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2020年累计接待参观人数达10851人次。三是结合各区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开展全市天然港汊提升策划,挖掘传统渔业文化风俗,建设特色渔港小镇。四是推进宣传与舆情监测。全市率先启动了海洋宣传与舆情监测引导工作,累计编辑《涉海舆情参阅》311未有涉海舆情失控的事故发生。五是结合海洋发展大会召开,推出《奔向蓝海》专题宣传片及《海的记忆》系列短片在多种媒体上播放。

(十五)拓展对外开放格局,海洋跨区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探索两岸海洋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以厦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等载体平台,加快推动与台湾在现代渔业、海洋文化创意、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二是持续推进与东盟国家海洋合作。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亚洲合作资金项目。稳步推进中国-东盟海洋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成立推进小组,持续录入项目成果及技术需求数据。三是积极做好PNLG秘书处工作。2020年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年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吸引9个国家30多个PNLG成员单位近120名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官员等线上线下参会。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海洋发展大会工作部署,锚定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细化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市海洋发展委员会

根据市委关于成立市海洋发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成立市区两级海洋发展委员会并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筹建由国际、国内海洋知名专家组成的“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专家顾问团推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门市海洋发展大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落细落实。

(二)继续推进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

围绕示范区总体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项目的带动作用,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带动产业链发展创新开展国家经济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落实中央补助资金,继续抓好项目后续绩效跟踪。

(三)全力推进海洋渔业招商引资工作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都市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落地见效。用心服务海洋企业,跟踪推进68个招商项目,协调各方共同推进355亿招商项目落地投产健全完善招商工作机制,提高招商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招商工作高效开展。动态完善招商项目库,汇总并分类重点领域招商项目,按照“成熟一批推进签约一批”原则,实行专人专项推进项目招商。

(四)持续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

完成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项目建设,在基地内形成“众创+实验+中试+生产”的孵化生态。通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项目扶持,推动海洋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政策推广,争取更多海洋产业平台(实验室)加入平台共享系统。推动筹建“海洋大学”,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做好人才、科研、智力支撑。加强与海洋创投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及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动态互动,推动海洋创投基金和海洋助保贷等金融服务业发展。

(五)加快推进“两港一区”建设

提升改造高崎中心渔港,打造渔港休闲经济,促进“渔市游”一二三产融合打造欧厝中心渔港,发展渔港经济,培育两岸观赏水族交易中心和国际国内高端水产品集散疏中心。推动成立欧厝渔港和欧厝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市级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片区规划、选址、建设和产业招商落地工作。

(六)加快推动现代都市渔业发展

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渔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水产种苗业和工厂化养殖业,加强水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着力发展远洋捕捞渔业,积极推动休闲渔业发展,建设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全国性的水产品交易中心。持续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餐桌安全。继续开展渔民转产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对渔民的关心、服务水平,实现转产就业增加收入。

(七)创新渔船渔港管理机制

完善依港管船机制,推动完善“港长”制、捕捞许可签发人、进出港报告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推动渔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休闲渔船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完成捕捞渔货定点上岸可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持续推进小型渔船多证并联审批”套餐式服务改革。

(八)提升海洋执法保障能力

发挥市海域养殖整治办作用,督促各区落实防止养殖回潮责任,巩固全面海域养殖清退成果。从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乱象,持续开展“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和禁渔区制度。结合“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强水产养殖产地环节养殖用药监管。深化厦金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敏感海域监管,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九)树立海洋生物多样性绿色标杆

完成下潭尾红树林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建成全省最大的人工重构红树林生态公园;结合环东海域浪漫线东坑湾段的建设,启动三期工程,打造集生态保护、科学研究、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科普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伏季休渔、增殖放流,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强化海上综合执法,高压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十)深化海洋国际交流合作

紧抓RCEP协议签订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建设契机打造“线上线下”永不落幕的海洋周。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洋国际合作中心的共建任务,充分发挥APEC、PNLG秘书处等在厦国际组织资源优势,谋划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海丝”沿线国家在海洋文化、海洋产业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打造“海丝文化”中心,筹建“海丝博物馆”,充分挖掘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的特色优势,占领海洋文化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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