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7-02-03-2022-003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16:32 |
标题: | 关于《南方海洋创业创新(火炬)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南方海洋创业创新(火炬)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文件: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关于修订出台南方海洋创业创新(火炬)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南方海洋创业创新(火炬)基地(以下简称“火炬基地”)的管理制度,经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授权,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修订出台了《南方海洋创业创新(火炬)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火炬基地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火炬基地以“孵化器+加速器”为载体,支持海洋项目孵化,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指导、政策辅导、培训讲座、成果对接、投融资、宣传推广等服务,旨在打造专业化、便利化、全周期、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
二、火炬基地位置在哪?
火炬基地位于翔安火炬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二期(翔安北路3701号7#、8#楼)。
三、入驻后可享受什么政策?
孵化期最长三年,期限内免除租金。孵化期满,符合条件可申请转入加速期。
加速期可享受场地租金第一、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20%的优惠,之后不再减免场地租金。
四、申请入驻火炬基地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项目应属于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现代渔业、智慧海洋、海洋文创产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注册资金不超过800万元;项目产品较成熟,已进行试生产或小批量生产,产业化前景明显。
(三)申请入驻的企业原则上须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海洋招商引资项目(含增资扩产项目)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五、企业入驻程序是什么?
六、火炬基地对入驻项目的场地分配标准是什么?
孵化期项目场地面积按项目总投资额1平方米/万元的标准进行分配,其中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80%。单个项目场地面积原则不超过1200平方米。特殊情况一企一议。
七、孵化期企业申请转入加速期需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三年孵化期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加速期。
(一)经营状况良好,项目主要产品在基地内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总收入达0.8万元/平方米以上。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入选福建省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
(三)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企业在主板上市或新三板、科创板、新四板挂牌。
八、火炬基地对入驻项目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一)孵化期企业重点考核项目整体进展、投资进度、场地利用率、人员出勤、制度建设、市场拓展等情况。
考核周期为入驻后第7个月接受首次考核,若考核合格则下一次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1年,若考核不合格则下一次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特殊情况的,考核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年不少于一次。
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南方中心秘书处将终止入驻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基地。
(二)加速期企业考核标准为年总收入0.8万元/平方米以上,考核周期为每间隔1年。
考核不合格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南方中心秘书处将终止入驻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基地。
九、火炬基地对入驻项目的场地使用率及出勤率有什么要求?
入驻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南方中心秘书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30天内进行整改:
(一)两个月内出勤率低于30%的。
(二)入驻30天后场地处于空置状态,或入驻期内连续20天未实际开展工作的。
整改不合格的,南方中心秘书处将终止入驻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基地。
十、什么情况下会被要求退出火炬基地?
驻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南方中心秘书处有权解除入驻协议,并要求其在30天之内退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废水、废气排放未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三)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安全隐患;
(四)实际工作内容与入驻项目无关;
(五)将工作场所转租或提供给其他方使用;
(六)不按规定上报项目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七)未经南方中心秘书处书面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主要内容;
(八)严重违反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本实施细则和入驻协议的其他情形。
十一、火炬基地入驻事宜的咨询方式有哪些?
咨询电话:罗俊 0592-5108206,李冠宏 15606001900
咨询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816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Copyright(C)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22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闽ICP备09005102号-4
版权所有: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