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7-02-03-2022-002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16:23 |
标题: | 关于《南方海洋创业创新(沙坡尾)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南方海洋创业创新(沙坡尾)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文件: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关于印发南方海洋创业创新(沙坡尾)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为提升南方海洋创业创新(沙坡尾)基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授权,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印发了《南方海洋创业创新(沙坡尾)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沙坡尾基地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沙坡尾基地以众创空间为载体,依托厦门海洋经济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团队和企业提供创业咨询指导、政策辅导、培训讲座、成果对接、投融资、宣传推广等服务。旨在打造专业化、便利化、全周期、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
二、沙坡尾基地位置在哪?
沙坡尾基地位于厦门海洋经济公共服务中心(思明区沙坡尾72号)。
三、入驻后可享受什么政策?
入驻期限原则上一次最长为3年。期限内免除租金、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
四、申请入驻沙坡尾基地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项目应属于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现代渔业、智慧海洋、海洋文创产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创新团队。指高校、科研机构及其它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中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需已组建稳定的创业团队,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思路,或已有具体的项目。
(三)创业企业。指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或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且注册资金不超过800万元的企业。海洋招商引资项目(含增资扩产项目)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五、项目入驻程序是什么?
六、沙坡尾基地对入驻项目的场地分配标准是什么?
(一)工位数少于4个的项目,须与其它项目共享空间;工位数大于(含)4个的创业企业,优先安排在独立空间。
(二)以上分配方式适用于预入驻项目,正式入驻项目工位安排优先级大于预入驻项目。
(三)会议室、路演区等为公共服务空间,由入驻团队/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可申请使用。
七、沙坡尾基地对入驻项目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重点考核项目总体进展、人员出勤、活动举办等情况。入驻团队或企业每半年至少在沙坡尾基地牵头举办一场规模10人以上的海洋产业活动。活动向南方中心秘书处报备后举办。
在正式入驻后第7个月接受首次考核,若考核合格则下一次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1年,若考核不合格则下一次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特殊情况的,考核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年不少于一次。
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须接受南方中心秘书处对其工位的调整。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南方中心秘书处将终止入驻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基地。
八、沙坡尾基地对入驻项目的出勤率有什么要求?
共享空间的项目两个月内出勤率低于30%、独立空间的项目两个月内出勤率低于50%的团队或企业,南方中心秘书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30天内进行整改。
九、什么情况下会被要求退出沙坡尾基地?
入驻团队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南方中心秘书处有权解除入驻协议,并要求其在30天之内退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废水、废气排放未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三)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安全隐患;
(四)实际工作内容与入驻项目无关;
(五)将工作场所转租或提供给其他方使用的;
(六)不按规定上报项目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七)未经南方中心秘书处书面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主要内容;
(八)本章第八条所述情况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九)严重违反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本实施细则和入驻协议的其他情形。
十、沙坡尾基地入驻事宜的咨询方式有哪些?
咨询电话:罗俊 0592-5108206,赵捷 0592-5108208
咨询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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