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2-04-2025-008 文 号 厦海〔2025〕82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 发文日期 2025-07-11 16:58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涉渔船舶管控值班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涉渔船舶管控值班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涉渔船舶管控值班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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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涉渔船舶管控值班值守工作方案》予以联合印发施行。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涉渔船舶管控值班值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涉渔船舶安全动态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勤”值班值守机制,提高海域管控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我市涉渔船舶(在册渔业船舶、乡镇船舶)违规进入相关海域活动,避免发生海上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厦门海域平安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厦门市海域联防联管平台”,按照“统一指挥、三级联动、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一支原则性强、技术力量过硬的专业化值班值守队伍,全链条提升海上船舶综合治理能力,及时发现、纠正、处置违法违规涉渔船舶,维护我市海上安全秩序和沿海地区安全稳定。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涉渔船舶值班值守体系按照市级、区级、镇街(船管单位)分为三个层级:

  (一)市级管控指挥中心

  市级涉渔船舶管控指挥中心设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海域联防联管平台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运行维护;收集海域管控情报,研判违规进入相关海域涉海涉渔相关线索;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相关海域突发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和属地职责,通过电话和平台派件的方式,向相关市级成员单位和区级分中心统一下达处置指令,必要时可直接下达指令至船管单位和停泊点值班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厦门海事局、厦门海警局、厦门港口局(港航执法队伍)、公安局海防支队为市级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络员机制(每个单位至少2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相关成员单位应派业务骨干进驻市级指挥中心进行协同处置。

  (二)区级管控分中心

  各区设立区级分中心,各区可根据现有实际情况指定一个单位承担,负责海域联防联管平台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运行维护;收集海域管控情报,研判违规进入相关海域涉海涉渔相关线索,监督船舶停泊、航行、作业等动态和定位终端运行情况,加强夜间值守点验、督促,及时处置平台的预警、报警信息并将掌握的相关海域管控信息报告属地政府和市级指挥中心;根据属地职责和市级指挥中心指令统一负责本区相关船舶和人员进入相关海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三)船管单位和停泊点

  各船管单位和停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海域联防联管平台对各自管辖船舶进行实时监控;严格落实出海船舶“三报备”制度,实时跟踪出海船舶位置,及时核实船位异常情况;按照市级指挥中心和区级分中心指令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三、处置流程

  (一)在册渔船抵近或进入相关海域处置流程

  1.市级指挥中心通过平台发现在册渔船抵近相关海域,保持密切关注,必要时可电话通知所属船管单位和停泊点协助管理;

  2.发现在册渔船进入相关海域,立即电话通知该船驶离,并跟踪关注;

  3.无法与船主取得联系时,及时联系该船紧急联系人,并通知该船所属船管单位和停泊点配合实施管理,要求渔船驶离;

  4.若该船无驶离迹象,市级指挥中心应派出执法船前往处置。处置完毕后将相关情况书面通报所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乡镇船舶抵近相关海域处置流程

  1.市级指挥中心通过平台发现乡镇船舶抵近相关海域,立即通知所属船管单位和停泊点保持跟踪监视,由船管单位和停泊点电话提醒船主不要进入相关海域;

  2.若发现该船进入相关海域,市级指挥中心立即通报区级分中心组织应急处置;

  3.市级指挥中心对该船保持密切关注,必要时派出执法船前往处置。处置完毕后将相关情况书面通报所在区人民政府。

  (三)涉渔船舶发生海上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由市级指挥中心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统一协调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涉渔船舶值班值守工作协调机制,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厦门海事局、厦门海警局、厦门港口局(港航执法队伍)、公安局海防支队为成员单位,开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期会商、分析和通报海域管控工作形势,对有关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实现全市海域管控一盘棋。各区人民政府、各涉海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渔船舶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处置相关海域涉海涉渔突发事件,强化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同级涉渔船舶管控指挥中心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同级管控中心高效运行。

  (二)加强值班值守。由市级指挥中心负责海域联防联管平台的建设,以及平台账号的开通与维护,各涉海部门和区级分中心、船管单位和停泊点,结合实际完善值班制度,依托平台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加强协同处置。各部门、各区分中心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涉海涉渔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由相关涉海单位处置;涉及区级管理职责的,由相关区组织处置;因行业管理和属地职责交叉,需要协同处置的,在市级指挥中心的协调下各相关部门和区级分中心要主动配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四)严格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核实,跟踪落实,确保海域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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