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7-02-04-2025-005 | 文 号 | 厦海〔2025〕49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10:47 |
标题: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 |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为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优化海洋与渔业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海洋与渔业领域法律法规,结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自由裁量和四张清单制定情况以及执法实际,我局编制了《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原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渔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海〔2022〕33号)停止执行。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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