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7-02-04-2020-005 文 号 厦海〔2020〕48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20-05-26 17:02
标题: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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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农村局,思明区、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重要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因我市所有水产养殖已全面使用了配合饲料,故无需再继续开展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五大行动”已完成一项,仅需开展四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区要充分认识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通过广泛实施“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

  各区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按照本通知和行动方案(详见附件1-4)要求,结合各区实际,做好示范基地的遴选、推荐和示范推广工作。要加强联动协作,发动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各区要不断协调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把“五大行动”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结合起来;与市油价改革财政补贴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结合起来;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等项目结合起来。各区渔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和“一主多元”推广作用,做好技术模式提炼、集成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好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四、加大宣传,做好总结

  各区渔业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案例,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培育水产品消费市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请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1日、11月1日前分别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附件:1.2020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2.2020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3.2020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

  4.2020年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方式: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曾志  0592-5396383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  杨丁言  0592-5908811

  电子邮箱:yych_xm2014@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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