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八大系统宣传处(政治处),市港口管理局、厦门路桥集团、翔业集团;海视传媒、移动电视(XM6)、分众传媒、灏景传媒、联屏传媒:
根据有关要求,请各区、各单位广泛利用户外LED大屏、公交、地铁、楼宇等电子宣传平台进行滚动刊播疫情防控知识和新冠疫苗接种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刊播时间:即日起,截止刊播时间另行通知;
二、刊播内容:疫情防控知识和新冠疫苗接种宣传海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feKj_fqJhD658DPcwZ4Yw 提取码:ljdx);
三、刊播频次:高频次播出;
四、刊播要求:1、刊播内容不得修改,可选择性刊播;2、各区各系统将通知及时下发到所属基层单位,加强督促,抓好落实。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宣教处 李素云 2893753/13860160928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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