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2019-11-05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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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参与 我知晓 我满意  。

  2、我在厦门 我爱厦门 争创“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4、共创法治城市,共享美好生活。

  5、守法律己依法办事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6、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7、创建法治城市,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8、做守法市民, 建法治城市。

  9、参与法治创建,共享城市文明。

  10、同筑法治长城, 共享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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