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通知后,市海洋局高度重视,7月16日下午,市海洋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仔细研究《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并根据实际,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市海洋局办公室(及项目办)、法规处、渔业处、港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市海洋执法支队、市渔港渔船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市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转载 鹭海潮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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