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12时00分,支队值班室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鸡屿附近海域的海蛎养殖区域有1艘电鱼船进行电鱼作业。12时02分,值班人员通知辖区大队前往查处。执法人员接警后立即出发,到达举报海域巡查,发现吊蛎区有船疑似进行电鱼作业,但吊蛎区不属于支队管辖海域。执法人员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建议举报人向该海域所辖主管部门举报,并结警返回。
(支队指挥中心 欧巧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