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二大队赴海沧区参加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年审
发布时间:2020-05-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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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修订版)》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作为许可证年审事项。5月19日上午,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积极参加海沧区许可证年审工作,联合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厦门市海底世界等单位,现场对寅午戌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污水处理、粪便堆放,以及其他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检查。

(通讯员:二大队 李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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