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于2012年在全国最早设立海洋领域专项资金,已累计支持项目174个(其中产业化项目93个、技术攻关项目69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2个),累计拨付补助资金4.7亿元,有效推动海洋产业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攻关、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海洋人才队伍的培育。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快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强市建设,2025年6月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厦门市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并配套出台厦门市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细化《若干措施》中各类补助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验收等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关于厦门市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的问题和解答
一、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重点支持哪些领域?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聚焦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现代海洋渔业、深海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旨在促进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强市建设。
二、《若干措施》具体包括哪几条扶持政策?
《若干措施》包括六条措施。
一是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平台,按照涉海技术服务收入实际发生额给予奖励,绩效评估优秀的按15%、单个平台最高奖励15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的按10%,单个平台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是支持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是培育重点领域特色优势,具体包括三类。
第一类,牵头取得海洋保健食品或新食品原料批文,并在厦实现产业化的,给予60万元奖励;第二类,牵头获得农业农村部组织认定的海水养殖新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第三类,取得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认证的船舶海工配套产品,按照首次认证和许可产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涉海领域相关标准且排名前五的编制单位:获得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奖励。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经评定的海洋经济领军人才、海洋经济优秀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
三、《若干措施》有哪些补助方式?
《若干措施》有三种补助形式。
第一种方式是“分阶段补助”,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立项时拨付计划补助资金的50%,中期验收合格拨付30%、结题验收合格及以上拨付20%。
第二种方式是“分阶段后补助”,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立项并完成计划总投资20%及以上,拨付计划补助资金的20%,结题验收合格及以上拨付80%。
第三种方式是“一次性后补助”,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奖励,以及海洋保健食品或新食品原料、海水养殖新品种、船舶海工配套产品、涉海领域标准等奖励这五类为“一次性后补助”,一次性全部拨付计划补助资金。
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最终的实际补助资金如何计算?
实际补助资金取实际总投资的1/3和计划补助资金两者较低值进行补助。例如,某个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计划补助资金600万元,若实际总投资完成3000万元,则实际补助资金=计划补助资金,即600万元;若实际总投资仅完成1200万元,则实际补助资金为1200/3=400万元。
五、《若干措施》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项目会审及审定、结果公示及立项五个环节。
项目申报环节采用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
项目初审环节市海洋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核实。
六、专家评审具体怎么开展?
专家评审分为三类
一是“分阶段补助”和“分阶段后补助”项目需先后开展立项评审和预算评审。
二是“一次性后补助”中的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奖励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其余四类“一次性后补助”项目,则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七、对于项目实施期限有哪些要求?
1.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分阶段补助”和“分阶段后补助”项目起始时间以实际启动时间为准,但不早于申报当年的自然年度。也就是2025年申报的项目,起始实际不早于2025年1月1日。
2.“一次性后补助”取得相关批文或证书的时间追溯至2025年1月1日,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奖励首次考核周期为2024-2025年度。
八、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归项目单位所有。但需注意,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九、预算编制方面有哪些要求?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牵头单位协调各合作单位编制,并汇总审核后提交。项目预算期间应与项目实施期一致。项目起始时间如有追溯,则专家评审之前发生的实际支出,应提供支出明细。
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有什么限制?
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研发投入。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不得编列非研发投入;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不得编列非设备投入;为鼓励产业化,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设备费可用于购买生产设备。企业编列的研发投入,应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填的研发支出为基础。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建,不得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项目单位的各种投资、赞助、捐款等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